关于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线上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教督〔2021〕1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渝教督发〔2022〕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评建工作推进情况,我校拟于4月中旬正式进入线上评估阶段。为充分保障审核评估顺利开展,评估办结合学校评估诊断工作会上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按照线上评估工作要求,对线上评估准备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坚持“日常教学工作”与“整改工作”相结合,二者并行不悖的评建原则,以学校评估办为主导,相关职能部处为主体,本科教学单位为基础,做到“科学规划、统筹协调、有序运行、注重实效”。

在学校现有管理体制下,实行“各级组织一把手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评建事故问责制”。

二、近期各职能部门需准备的材料

(一)各牵头职能部门于3月20日下午6点前,完成本部门牵头承担的《学校自评报告》(附件1)对应内容核稿。包括各观测点对应的内容阐述、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相关数据校对等,要求观点明确、内容完整、评价恰当;数据统计要准确、完整、口径一致、统计规范。纸质版须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至教务处质量科(勤业楼200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zjxpg2021@163.com

数据校对可参照《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定量指标释义及计算方法(2022版)》(附件2)的要求。

(二)3月24日前,提交《学校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目录(附件3)以及相应支持材料电子档(PDF格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zjxpg2021@163.com纸质档由各部门专门建档存放,分类编目,供专家入校查阅。支撑材料须分类整理、内容精要、材料真实、支撑有力。

三、近期各本科教学单位需开展的工作

(一)召开学院师生动员会,宣传评估内容,传达学校评估方案、推进情况;积极开展迎评促建系列活动,营造评估氛围,并做好记录,可向学校主页“新一轮审核评估”版块投稿。(联系人:李宗桐,联系电话:67258428)

(二)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1-2025)工作指南》和《普通高等学校审核评估(2021-2025年)精要导读》等审核评估引领性政策、文件。

(三)3月22日前,填报“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试卷清单”(附件4),纸质版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交至教务处质量科(勤业楼200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zjxpg2021@163.com

(四)3月31日前,组织院级督导对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和2022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进行自查。

(五)4月3日前完成学院自评报告撰写及支撑材料准备;专家入校评估前,完成现场汇报材料及汇报PPT(15-20分钟,根据学院自评报告凝练特色)。

(六)全力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本单位师生相关数据统计汇总工作。

(七)分类整理好近三年课程考试试卷、毕业论文、培养方案所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案等基础教学材料,线上评估时,根据专家线上下单情况,随时调阅。

(八)做好日常教学工作管理,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严格遵守学校教学秩序,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四、其它事项

请各学院(部门)联络人及时加入“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群(QQ群号:195171925)”,以方便工作交流。

联系人:王媛媛  联系电话:67258428  


教务处(评估办)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