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全面领会、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学校落地见效,学校决定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3年3月18日—22日
二、集中学习地点
渝北校区毓才楼一楼学术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
1.全体校领导、党委常委(由党政办负责通知)
2.全校处级以上干部(含党建组织员)(由各单位负责通知)
四、学习安排
学习安排请见附件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通知组织本单位参会人员参加会议。请各单位于3月17日17:00前将参会回执发送至邮箱250875880@qq.com。(联系人:邓老师,电话:67258565)
2.集中学习研讨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须向二级党组织书记请假。
特此通知。
附件:西南政法大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学习安排表
党政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