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中国农村经济法制创新研究中心”以经济法重点学科为依托,以中央对“三农”问题的日益重视和西部开发战略的实施为背景,于2000年10月成立。
我校经济法学科是硕士、博士授权点和博士后流动站,曾被评为四川省、司法部和重庆直辖市重点学科,2002年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这也是西部地区惟一的法学类国家级重点学科。我校经济法学科是全国最早把农业法作为主要研究方向的学科。早在1985年,以种明钊教授为主持人,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七五”规划重点项目《中国农村经济法制研究》,该成果被鉴定为填补了法学研究的空白。1990年,以李昌麒教授为主持人,承担了中华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产品质量法学研究》,该项目首次将初级农产品质量的法律保障纳入了研究视野,受到法学界的广泛关注。1999年,李昌麒教授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第九次法制讲座上,为江泽民、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主讲了《依法保障和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与稳定》,其中许多观点为中央决策所采纳。
2003年12月,中国农村经济法制创新研究中心被重庆市人民政府评为“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中国农村经济法制创新研究中心处于作为西部开发前沿地的重庆市,而重庆市又是大农村、大城市的格局,在重庆市研究农村经济法制建设,具有其他地区难以比拟的地域优势。重庆市在农村经济法制建设方面应当有所作为。“中心”将继承其在农村经济法制研究领域的已有成果,发挥其传统的务实、进取的研究学风,充分调动全体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紧紧把握经济法学科点成为全国重点学科点的机遇,力争在5年内将“中心”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基地主任:卢代富教授
办公室电话/传真:023-65382692
投稿专用信箱:hyc8177@sina.com
联系人:胡元聪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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