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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成人教育始于1953年,当时主要任务是对政法干部进行轮训。文革后随着学校的恢复,亦复办成人高等法学教育。1981年开始举办法律函授三年制专科,1984年开始举办全日制法律专业大专班,1985年开始承担四川省和直辖后的重庆市法律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任务。 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成人教育已形成具有函授专科、函授专科起点本科、全日制高中起点本科、自学考试专科与本科全日制教学班和业余助学班和岗位培训等多层次、多形式的成人高等法学教育办学体系,并建立了与云、贵、川、渝、粤等省、市的相关单位"共同办学、分级管理"的函授教育管理体制,设立了函授站和教学点,形成了覆盖西南等地区的校外教育网络。 从1981年至今,已为国家培养了函授及全日制专科毕业生14000余人,本科毕业生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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