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对财经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财务收支计划、资源调配、财会业务实行统一领导;对经费的安排和使用、内部财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会计事务实行集中管理。学校财务处是我校唯一的财务会计管理机构,无二级会计机构,会计核算形式是一级核算。
财务处共分为三个科室分别是:收入核算科、支出核算科和计划财务科。现在编人员24人,其中,处长1人,副处长1人,其他人员22人。
校财务处是学校的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其主要工作任务是:
1、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财务规章制度和学校的内部管理要求,拟定适合学校实情的校内财务制度,规范学校的财经行为,使学校的财经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确保各项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
2、参与编制学校各项经济计划和远景发展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学校各项事业活动计划编制综合财务收支预、决算和经费分配方案,力求综合平衡;
3、根据学校综合财务收支预算,积极组织收入,监督各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学校,防止学校财源流失;根据财权适当下放,财力相对集中的原则,集中管理学校的财务收支,合理调度资金,控制和调节资金的流向、流量,保证学校的资金实力,增强现实支付能力;贯彻执行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政策,严格控制各项财务开支,杜绝浪费,提高学校的资金使用效益;
4、根据学校教育事业的特点,合理使用并科学运筹学校资金,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竭力为教学、科研和生活服务;
5、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和预测,促进学校教学、科研、行政及后勤服务等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6、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防止学校资源的浪费和损失;
7、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组织会计核算,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如实反映学校综合财务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编制和报送财务报表,准确地提供各种财务信息,当好校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8、对所属二级财务机构进行业务领导,监督其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会计核算质量;
9、对学校的全体财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财会队伍素质,全面提高学校的财务管理水平。
|
|